【典型案例一】
南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河南省某公司和安徽省某公司行政處罰案
【關鍵詞】
串通投標
【要旨】
招標投標活動中,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二)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基本案情】
行政機關:南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行政相對人:河南省某公司和安徽省某公司
事由:河南省某公司和安徽省某公司串通投標案
2022 年6月22日,南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收到線索,反映河南省某公司在南昌縣某公路改造工程項目投標中,與安徽省某公司存在投標報價文件制作機器碼相同,即投標報價文件由同一臺電腦編制,涉嫌串通投標。
南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有關涉嫌違法的線索進行情況核實并立案調查,查閱了投標文件,調取了兩家公司相關資料,對有關投標人員進行了詢問,并制作了《詢問筆錄》。認定河南省某公司在南昌縣某公路改造工程項目投標中,與安徽省某公司串通投標的違法事實。
【查處理由及結果】
經調查認定,河南省某公司、安徽省某公司在南昌縣某公路改造工程項目投標中,相互合作,投標報價文件由同一人用同一臺電腦制作上傳,投標報價文件機器碼完全一致,存在串通投標的違法事實。
上述兩家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分別給予河南省某公司、安徽省某公司處人民幣伍萬肆仟元(¥54000.00元)整罰款。
【典型案例二】
修水縣交通運輸局對江西省內某某四家公司行政處罰案
【關鍵詞】
串通投標
【要旨】
招標投標活動中,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二)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基本案情】
行政機關:修水縣交通運輸局
行政相對人:江西省內某某四家公司
事由:江西省內某某四家公司串通投標案
2022 年6月16日,修水縣交通運輸局收到線索,反映江西省內某某四家公司在修水縣某公路工程項目投標中,存在投標文件制作機器碼相同,即投標文件由同一臺電腦編制,涉嫌串通投標。
修水縣交通運輸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有關涉嫌違法的線索進行情況核實并立案調查,查閱了投標文件,調取了四家公司相關資料,對有關投標人員進行了詢問,并制作了《詢問筆錄》。因此,認定江西省內某某四家公司在修水縣某公路工程項目投標中串通投標的違法事實。
【查處理由及結果】
經調查認定,江西省內某某四家公司在修水縣某公路工程項目投標中,相互合作,投標文件由同一人用同一臺電腦制作上傳,投標文件機器碼完全一致,存在串通投標的違法事實。
上述四家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分別給予四家公司處人民幣叁萬柒仟元(¥37000.00元)整罰款。
原文鏈接:http://jt.jiangxi.gov.cn/jxsjtyst/qtwj/content/content_1924638686624014336.html